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开拓创新,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2017年3月2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化“阳光警务”研讨会,我厅介绍了执法公开工作经验。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谋划、强力推动落实,高质量完成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厅紧紧围绕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周密安排,以制度建设为牵引,指导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五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前,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分级制定完善了三项制度具体办法,梳理汇总了相关清单、流程、服务指南、法律文书等文件,编辑完成了各级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构建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体系并全面实施。一是全面公开公示,打造阳光警务。不断强化2014年以来执法公开工作成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网下建立了“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公示工作人员信息、执法依据、办事流程、便民利民措施等内容,推行首问责任制、“四零”承诺服务制,实现“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网上完善了燕赵警民通门户网站执法公开窗口,增设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将三项制度要求公示的内容集中统一予以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了注册用户“实名制”、公安业务“一网办”、多个平台“一键通”、网上办事“关联询”。我厅在燕赵警民通门户网站运行的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实现了案件的受理立案、办理进度、办案人及联系方式、处理结果和相关法律文书等54类案件信息向案件当事人或公众公开,即时投诉和回访。截至2017年底,全省公安机关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26万余件、行政复议决定书1985件、行政许可结果65万余件、行政检查结果10万余件、行政收费结果13万余件。开发了“河北公安社会服务平台”,在燕赵警民通门户网站试运行。石家庄市培育公安网络“大V”、沧州市“掌上派出所”二维码覆盖工程、唐山市执法办案查询由“网上向掌上”拓展等举措,更加方便了人民群众分享执法公示的成果。二是依托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网上与网下记录并举、文字与音像记录并重、行为与场所记录并行,实现了执法全过程“人过留痕”、“事过留档”。全省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执法场所和服务窗口监控设备配备率均达到了100%;98%的市、县公安机关建成了“执法六必录系统”;69%的市、县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建成了“高清数字审讯记录系统”。同时,将执法全流程的音像资料全部传输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纳入法制审核的范围,强化了对案件的实时动态、全程可视化可回溯的管理监督。三是充实法制审核力量,强化执法监督。全省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和专兼职法制员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通过建立案管中心,在受立案环节进行审核监督,及时处理立案管辖争议,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执法办案系统,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节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了办案质量。推行三项制度以来,各地不断拓展法制审核领域,把行政许可、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纳入法制审核的范围,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采取补齐和增加编制、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加强法制审核力量。目前,全省公安法制部门有法核人员1600余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约占12.5%。
  二、落实“两办”意见、推进重点工作,不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意见》为抓手,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度运用执法信息化成果。升级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建立“一中心五平台”,实现了对执法数据实时分析、实时研判,对办案场所实时巡查、实时监督,对执法问题实时发现、实时纠改,为实施精准打防和执法监督提供了重要支撑。加强政法协作平台建设,组织厅属有关警种部门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协同办案工作。完成执法音视频警务平台建设,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执法执勤过程中涉及的所有音视频数据的统一管理,大大提升音视频数据对执法办案、执法监督的倒逼规范作用。建成省级执法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实现对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全流程可视化、可回溯、全景式监督管理。二是持续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部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并从受案监督、立案审查、执法流程、考核考评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深化执法办案考核体系改革,实行执法考核归口管理,建立以执法办案质量和数量双积分为主要依据的考核方式,将考核结果与办案经费、民警奖惩和提拔使用挂钩。全面提升执法监督管理能力,对全省执法办案场所全面升级改造和挂牌认证,严格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实现了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实时监督,有效提升了执法办案效率和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与编制、民政、财政、人社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推动《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落实,部署各地做好辅警需求测算和发展规划,健全管理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经费保障要求和工资薪酬标准等工作,全省辅警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清理法规规章、健全执法规范,不断完善公安地方法规和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并举,为公安执法活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一是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省法制办的部署,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为重点,对公安机关执行的5件地方性法规、12件省政府规章、17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51件省厅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其中,对5件地方性法规、10件省政府规章、10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保留,2件省政府规章建议修改,7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废止或宣布失效。决定保留省厅规范性文件34件、废止或宣布失效12件、修改5件,省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以省厅文件形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现场执法执勤行为操作指引。省厅编纂印发了《全面提升现场执法执勤能力系列丛书》,为全省广大公安民警现场执法执勤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各地参照省厅标准,结合地方实际,均制定印发了本地执法行为规范。三是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研究制定了《365外围足球投注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我厅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范围,细化了文件制定、印发、公布、备案和清理的责任部门和程序,健全完善了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听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2017年我厅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即:《关于2017年暑期加强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报省法制办和公安部法制局备案后,未发现越权内容。
  四、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监管机制,主动服务建设经济强省大局。积极推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改革和创新,主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呈上升趋势。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继续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安排牵头组织省直部门开展了全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编制我省拟保留、取消或调整的证明事项清单,报省政府审批,解决基层部门单位随意设置门槛,擅自增加证明事项问题。牵头开展了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的专项清理,各地各部门对发现的1476个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简报第115期刊载了我省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的做法。积极参与“多证合一”,全面实行了公章刻制网上备案,按照省政府“三十八证合一”的部署,又将开锁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娱乐服务场所、机动车维修业和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5项涉企证照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二是深化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承接好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的同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2017年将救护车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委托下放给市级公安机关。积极参与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参照上海等地做法,在雄安新区及1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公安机关8项行政许可采取取消审批、告知承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便利。三是动态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规范行政职权,编制清单。目前,我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监管清单(16项)、行政权力清单(20项)和责任清单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政府和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负面清单工作正在进行。清单公布后,对国家和我省已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停止实施,并根据情况变化对清单内容动态调整。四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等协同监管机制。制定完善了19项监管制度,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以及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将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由8项增加到10项,新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等4项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实现了全覆盖;结合编制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将全省公安机关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了执法人员名录库,使名录库更加全面、准确。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双随机”抽查逐渐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五、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省公安机关全面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一是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开展缉枪治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盗抢骗”犯罪等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命案发案、打孔盗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均同比下降。全力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加快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提升网络发现处理、侦查打击一体化能力,推动“网管进社区”,不断夯实网络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网格化巡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驾驭动态社会治安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两抢一盗”案件同比连续四年下降。二是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的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利剑斩污”“净化餐桌”“固边3号”“护校安园”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保障了民生。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建立10余项工作机制,深化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特别是在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的“利剑斩污”“飓风行动”“扫黄打非”“亮剑”等多个专项行动中密切协作,破获了一批重点案件,将“两法衔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三是多方位化解矛盾纠纷。围绕源头稳控,在全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全面化解攻坚行动,通过走访联系群众、治安管理、案件办理、巡逻防控、信息采集等多种形式,与基层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多渠道、全方位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拓展信访渠道,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分流诉、访两类事项,完善诉类事项导入法定程序机制,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机制,组织信访积案攻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2017年发放省级司法救助金1648万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2万余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完善决策体系、强化权力监督,努力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我厅坚持用严密的程序、完善的机制,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修订后的《365外围足球投注工作规则》、《中共365外围足球投注委员会议事规则》、《365外围足球投注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违反议事决策规则直接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省厅在2015年聘请15名法律顾问、2016年以来与3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组建了35人的公职律师队伍,研究制定了《365外围足球投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公职律师队伍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2017年法律顾问共为厅机关提供涉及重大决策、出庭应诉、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内容的法律服务10余次,充分发挥了在推进依法决策和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三是加强审计监督。近年来,出台了11项审计工作制度,实现了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各项经济活动的审计全覆盖。2017年全省公安审计部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化项目审计、执法活动财物审计3项重点工作,共对326个单位、54名领导干部、128个建设及采购项目进行了审计。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度重视《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贯彻落实〈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整改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细化分解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迅速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改,并就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了书面报告。圆满完成了71件我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办复率、回访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七、抓住关键少数、全警实战培训,培养高素质的公安执法队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宪法为核心、以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为重点,持续不断地对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开展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推进公安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省厅党委将每月6日定为厅机关领导干部学法专题日并长期坚持。2017年以来,先后围绕“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公安信访改革”“禁毒工作”等主题,每月举行专题学习(扩大)会。二是面向全警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机关举办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贴近实战的指导思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比武活动,重点加强了现场执法执勤规范化和法律素养、法律常识的训练,着力提升广大民警依法履职能力。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继续开展警务实战“春训秋考”活动,组织集中轮训1200期、各类培训900期。其中,省厅直接组织62期,培训8361人次。省厅组织的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培训班,为公安民警职业发展提供了支撑。
  2018年,我们将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中再接再厉、创新进取,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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