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俊杰 志明)12月24日,根据“平安夜”水果店、干果店、食品超市、校园门口流动食品摊点、小餐点、保健养生馆等场所消费量激增的规律,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和消费安全,滦县公安局食药大队对辖区内的超市、干鲜果品特卖场、流动小摊位、饭店等的经营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民警对各从业单位是否正常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食品生产、销售手续进行检查。同时对场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查,防止商家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有害食品添加剂避免该类食品流入群众生活当中。并对各单位负责人、在场群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求其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规定,筑牢食品安全思想防线,自觉守法,从源头上遏制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做到有的放矢,增强专项食品、乳制品检验的针对性,突出检查效果,该队还专门邀请具有食品从业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瓶装、罐装液体奶制品进行真伪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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