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省公安厅印发决定,号召全省广大公安民警向潘权学习。 潘权生前任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抚宁镇派出所所长,今年11月9日,因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年仅49岁。潘权从警20多年来,一直扎根基层,先后担任三个派出所所长职务,他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为守护辖区平安做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荣获抚宁县优秀派出所长、秦皇岛市“十行百佳”先进个人、河北省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受市以上嘉奖5次。2017年5月,抚宁镇派出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潘权作为获奖集体代表,参加了5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受到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会见。潘权不幸去世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仚生,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凯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其先进事迹的宣传弘扬和学习活动。人民日报、河北日报等中央和省内媒体、网站先后对潘权事迹进行了重点报道。 省公安厅在《关于向潘权同志学习的决定》中要求,要学习他对党忠诚、献身使命的崇高品质,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的要求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到血脉里,时刻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作为永恒追求,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学习他服务人民、牢记宗旨的公仆情怀,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各项工作。要学习他执法公正、依法办事的价值取向,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他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永葆人民警察的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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