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受害人王某在某银行ATM机取款时,遇一陌生男子求助称当日取现额度已经用完,现急需现金处理要事,预约取现已来不及办理,同时将自己放在提包内刚取出的现金打开给王某看,希望王某可以取出2000元现金给他,取现之前会先转账给王某。王某在看到该男子转账后,将2000元现金交给了他。次日后,王某查询银行余额发现该笔转款未到账,咨询银行发现转账已被撤销,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按照央行新规,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ATM机)向他人转账延迟24小时到账,这段时间内可通过银行网点柜面或拨打客服电话向银行申请撤销转账。一些不法分子随即利用此新规定实施诈骗,通过先骗取现金或货物,然后撤销转账的手段设下圈套,达到犯罪目的,由于上述新规刚刚开始实行,大多数群众对该规定尚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对此类诈骗的防范意识较为薄弱。
  请广大群众以此案为鉴,吸取教训,谨防受骗

0

 
 
进入编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