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1月,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活动,严整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城市道路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三超一疲劳”、违法停车、倒车、逆行、闯禁行、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在执法高压严管态势下,石家庄、保定、唐山、辛集等地接连发生个别交通违法当事人拒不服从交警、辅警的纠正和管理,辱骂推搡乃至拖行、殴打交警、辅警的严重事件。日前,有8人分别被警方依法刑事、行政拘留。
  11月17日8时许,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大街与石纺路交叉口附近交通堵塞,长安区交警大队九中队辅警李再强根据指令协助民警疏导交通,驾乘人员宋某、卢某、满某等人拒不服从指挥,出言辱骂、继而殴打李再强,造成李再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及手机等个人物品严重损坏。目前,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宋某、卢某、满某3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满某因患高血压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1月17日上午10时许,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东三环查处一辆无牌轿车时,遭该车驾驶人强行冲撞,被拖行100多米,所幸没有造成民警人身伤害。目前,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7日17时许,迁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民警周树彬在交通局路口疏导交通时,出租车司机杨某拒不配合指挥,公然辱骂交警,造成长时间交通拥堵,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迁安警方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200元。
  11月18日16时30分,辛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支程、李拓在市区兴华路指挥疏导交通时,被饮酒后的裴某拉拽衣服、纠缠不休。支程迫不得已打电话报警后,裴某的两名同伙赶来,推搡两名辅警并拳脚相加,致使两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目前,裴某及其同伙3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辅警作为公安交通民警执法的重要辅助力量,其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是国家公务,在协助交通民警进行执法活动的过程中,其协助行为与民警执法行为构成执法行为整体。侵犯辅警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应视情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或寻衅滋事罪予以惩处。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配合和支持公安机关的交管执法活动,维护公安交警、辅警的执法尊严,共同保障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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